借条最后没有写日期具有法律效力吗?
2024-03-17
更新时间:2024-03-17 17:06:25作者:佚名
一、借条起诉没有给他现金的证据怎么办?
借条起诉没有给他现金的证据可以搜集其他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确实存在借贷关系。实践中,有借条有收条找不到转账凭证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提起诉讼后不一定会胜诉。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所以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不应简单地将借条作为完全排斥其他证据证明效力的唯一债权凭证。在综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辩主张后,认为出借人所主张的借款资金来源和交付过程不符合日常经验法则和高度盖然性标准,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无法就借款的实际交付形成心证的,应认定借款未实际交付。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借条是民间借贷纠纷中最有力证据。
二、只有转账凭证无借条怎么办?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银行转账的凭证能够说明一方当事人将借款打款给了另一方,汇款只能说明当事人之间存在资金上的往来。但并不能证明基础债权关系的性质及成立,因为基于买卖、交付货款、还款等原因而给另一方转账的情形是客观存在的。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借款的合意,没有履行行为,即一方当事人没将资金实际交付给另一方当事人,则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借贷合同已经生效;而对于交付凭证中不能体现借贷关系的,要及时补充借条、借款合同等凭证,否则发生纠纷后,主张成立借贷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可能因没有借条等证据而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如果要到人民法院起诉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的话,那么是需要有证据的。比如说民间借贷方面的一些纠纷产生之后,凭借的借条向人民法院起诉也是可以的,最好还是由相关的转款凭证,如果给的是现金的话,那么也是需要有相关的证人证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