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有借条法院把钱给了别人怎么办?
2024-03-18
更新时间:2024-03-18 23:07:54作者:未知
一、环境污染是侵权责任法么?
《侵权责任法》已经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了环境污染的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致损的侵权责任】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举证责任】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第一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 【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的惩罚性赔偿】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 【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
二、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
(四)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
(五)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三、环境污染具体包括哪些?
(1)工厂排出的废烟、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
(2)人们生活中排出的废烟、废气、噪音、脏水、垃圾;
(3)交通工具(所有的燃油车辆、轮船、飞机等)排出的废气和噪音;
(4)大量使用化肥、杀虫剂、除草剂等化学物质的农田灌溉后流出的水;
(5)矿山废水、废渣;
(6)机器噪音,电磁辐射,二氧化碳污染;
综上所述,污染环境情况属实的,肯定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就污染环境的这种行为,如果生态环境可以修复,国家有关部门可以委托相关组织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但是,修复生态环境中产生的这些费用都是由侵权人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