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买儿童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2024-03-18
更新时间:2024-03-18 23:14:37作者:佚名
一、离婚时隐瞒财产还可以分割财产吗?
1、离婚时隐瞒财产可能还可以分割财产,也有可能会丧失财产的分割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子女抚养部分仅体现协议双方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此不予审查或仅作浮浅之形式审查,故该部分未得国家公权力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应享有诉权,至于实体上能否胜诉则另当别论。所以,即使是在协议中已有过约定的财产,事后因离婚时隐瞒财产等发生纠纷的,也应作为夫妻登记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二、离婚隐匿财产的行为有哪些?
1、在办理房产证时,以“贷款不便”“未领到结婚证不能共有房屋”等为借口,将房产证办理在自己一人名下,等到离婚时予以否认;
2、对于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登记方将房产擅自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等;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他人名义买房,实则自己是房产的拥有者,离婚后,再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4、将平时的工资转移到只有自己知道的银行卡内,擅自将自己的存款以现金方式取出;
5、转移隐匿炒股信息,将股市内的股票抛售后,套取现金,转移隐匿等。具体说来,隐匿财产的行为有很多种,只要是不让对方知道的财产转移行为,都属于隐匿财产的行为。
男女双方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都不得采取任何的方式隐藏共同财产,否则将会损害另一方的财产权益。若公民在离婚后才发现隐藏事实存在,则可以在诉讼时效内提出再次分割财产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