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的免责事由是什么?(高空坠物的免责事由是什么呢)

更新时间:2024-03-19 17:07:09作者:未知

高空坠物的免责事由是什么?(高空坠物的免责事由是什么呢)

一、高空坠物的免责事由是什么?

高空坠物的免责事由是有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确定是否免除当事人的责任。

1、“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

2、“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根本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

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因此,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那么在无法查明具体侵权人时更应当免除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责任。

二、高空坠物伤人的归责原则什么

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虽然会牵涉到无辜的业主参与到诉讼中去,但是通过其他业主的行为能够更好更快地推动案件的进展,有助于及时发现加害人。

其他业主也并不是直接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而是在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时候才承担补偿责任。他们可以通过积极地寻找线索发现加害人,或者用证据证明自己当时不在现场或坠落物与自身无关而免予承担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以“乃是在于对不幸损害之合理分配”为基本思想的。

高空坠物一旦发生了那么相对应的肯定是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具体应当是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但是如果侵权人无法确定的情况之下,就需需要由所有有可能加害的人员来承担相关的责任,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是可以不承担责任的。

为您推荐

高空坠物的免责事由是什么?(高空坠物的免责事由是什么呢)

高空坠物的免责事由是有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实际上根据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之下,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的,其他的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都需要补偿。

2024-03-19 17:07

不是故意的高空坠物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吗?

不是故意的高空坠物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这里的侵权责任为民事责任,若是过失造成高空坠物导致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涉案人员还会因为涉嫌犯了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而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024-03-19 17:06

小区高空坠物不确定哪家怎么办?

小区高空坠物不确定是可以由可能加害者来进行承担,一般是由整栋小区的业主一起来赔偿;但如果能证明自己不是加害者的人除外,在申请赔偿时就需要按受害方实际的伤情或财产的损失来进行判定。

2024-03-19 17:06

出现高空坠物法院受理吗?(高空坠物立案)

出现高空坠物法院是会受理的。但是因为高空坠物的主要侵权责任人的认定是十分复杂的,因此通常需要采取反推的过错原则来执行并且确定主要的侵权责任人,法院也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取证。

2024-03-19 17:06

侵权责任法行为人有过错怎么处理?

《侵权责任法》目前已经废止,由《民法典》执行。行为人有过错需要承担相对的侵权责任。具体的精神责任的承担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比较常见的一种方式就是赔偿损失,还有恢复原状以及继续旅行等等。

2024-03-19 17:06

我还钱了借条没拿回来怎么办?

如果借款方已经还钱了借条没拿回来,可以联系对方进行销毁或者是保留好还款的凭证。双方构成了借款的关系之后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签署一份借条,还款完成之后借条自动失效,可以销毁。

2024-03-19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