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吗?
2024-03-19
更新时间:2024-03-19 23:24:40作者:佚名
一、道路运输管理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道路运输管理行政处罚标准是需要根据不同的违法情形作出不同的规定,对违反经营许可管理的行为,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汽车维修技术合格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车辆检测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道路运输经营者超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汽车维修技术合格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车辆检测许可证上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客、货运车辆无道路运输证或使用无效道路运输证擅自从事营业性客、货运输的,没收无效道路运输证,汽车每辆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其他机动车每辆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0元;
(四)营运车辆在运行中未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的,汽车每辆处以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其他机动车每辆处以100元以下的罚款;
(五)营运车辆超越道路运输证上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处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六)伪造、倒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汽车维修技术合格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车辆检测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证的,收缴其非法证件,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使用者按本条第(一)、(三)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七)用不正当手段向道路运政机构骗取道路运输证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八)未经县级以上道路运政机构核准擅自购置营运车辆的,每车处以购车价3%以上5%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总额不得超过10000元;
(九)营运车辆易主未按规定办理营运过户手续,并继续从事营运的,对原经营者处以1000元的罚款,对新经营者分别情况按本条第(一)或(三)项处罚;
(十)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到道路运政机构办理年度审验手续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客、货运输经营者所持道路运输证未加盖有效年度审验章的,从年审的最后期限算起,每逾期一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月计),汽车每辆处以100元的罚款,其他机动车每辆处以50元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十一)道路运输经营者不按规定办理变更、停业、歇业手续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对违反客、货运输管理的行为怎么处罚?
对违反客、货运输管理的行为,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客运经营者未经县级以上道路运政机构批准擅自开行客运班线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客运经营者无故不按核定的线路、区域从事经营活动,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客运经营者擅自增加、减少班次以及停止运行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四)客运经营者无故不在核定的客运站停靠、上下旅客、装卸行包的,处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五)客运经营者无故不按核定的时间发车的,处以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
(六)客运经营者无故在途中更换车辆、停止运行、途中甩客或将旅客移交他人运送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七)客运经营者采取欺骗手段招揽旅客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八)客运经营者不在规定的售票场所售票或强揽旅客的,处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道路运输是需要遵守相关的行政法律规范的,如果说在没有任何许可证件,比如说没有运输经营许可证汽车维修技术合格证的擅自从事运输行业,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需要对此进行行政罚款,通常是属于1000元至5000元的行政罚款,其他的违法行为有不同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