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的回复不服如何处理?
2024-03-19
更新时间:2024-03-20 17:01:10作者:未知
可以,要看父母意愿。法律上没有规定父母必须替已经成年的子女偿还债务。但是父母有法律义务为未成年的子女偿还债务,因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唯一监护人,如果子女欠下债务父母帮助子女偿还债务在法律上也是合情合理的。
借款人坐牢的话,仍然可以起诉他,最终也是要还款的。只不过,只是起诉地点要变,一般来说是要在被告所在地起诉,这种情况可以向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请参考《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如果这笔钱是个人债务的话,也不会判决由家人来承担还债义务的,也就是说,如果这笔钱借来的时候家人不知情,而且是用于个人事务,那么属于个人债务,不需要家人还。等借款人出狱,由他自己负责偿还。
如果他借钱是用于家庭生活(要有证据,如借条上就有写为了家庭支出,包括买房、装修等),或者用于其夫妻共同经营的事业,如夫妻店,可以向其老婆要。可以向其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超过诉讼期限不主张,会导致超过诉讼时效,以后再提起,法院依法不会受理或不支持主张。如果说没有钱,有其他财产,法院也可以强制执行。实在没有财产,就中止执行,等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才重新执行。
欠款人坐牢了,父母可以帮忙还。欠款人欠款后,应当由欠款人自己偿还,其他人无偿还义务,即使是父母,也没有义务帮欠款人偿还,但是父母愿意帮欠款人偿还的,可以给予支持,让父母帮欠款人偿还债务,这个是允许的。因此父母可以自愿帮欠款人偿还债务,但是无偿还义务,如果父母不愿意偿还的,债权人也无权要求父母偿还。
生活上出现不少欠钱不还的情况,但借款人坐牢无办法还款的情况还是极少的,只要当时写借条,有凭有据,在法律上还是能受到保护的。借钱的同时必须要写下借条,并且还要担保人和夫妻知情。即使借款人到还款时间拒还或者身故、坐牢等情况,债主还可以向担保人和借款人的另一半索还,最终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他们。所以写下借条和有担保人是对自己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