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级部门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向哪里申请?
2024-03-21
更新时间:2024-03-21 23:14:36作者:佚名
一、治安管理处罚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如何处罚?
一般来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治安管理处罚的基本原则
1、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治安管理处罚应当由法律明文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能认定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不能适用治安管理处罚。
2、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这就是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的核心,它是指治安管理处罚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这体现了法制的统一性、严肃性和公平性。
3、公开、公正原则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公开是指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依据和被处罚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应公布于众。行政案件的办理公开本身并不能直接实现实体权利与义务的公正,是用以公正的保障。
4、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是指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5、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综上所述,个人的私有财产是被法律保护的,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财物价值大的话情节严重就有可能构成犯罪,如果情节轻微,不成为是犯罪的,就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