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纠纷阶段现场可以施工吗?
2024-03-22
更新时间:2024-03-22 23:16:07作者:未知
一、打架对方申请行政复议对我有没有影响?
打架对方申请行政复议对当事人是没有影响的。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二、行政复议的中止情形都有哪些?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
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
三、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1.国家的行政安全机关,依照《刑法》中的规定而作出的,明确经过法律授权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之下,是为了审问犯罪嫌疑人而来调查刑事案件,取得证据等等,这个时候对于证人的检查,搜查以及对于银行账户和相关个人信息的收集,都是属于法律明确赋予的权利,所以在这个时候,就算个人隐私被侵犯,或者是个人的权利受到了一点点折损的话,是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就算提出了的话,上级行政部门也没有办法受理这个复议。
2.是已经被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当事人重复申请。
由于在我国行政复议的机会只有一次,对于同一件事情,如果已经被驳回一次行政复议的话,那么就说明他是属于类似于上文当中所提到的,不可以接受行政复议的情况,那么此时就没有必要再次提出行政复议了,因为上级部门同样是不会受理的。
行政复议就是对于前面的行政规定有所不服,要求法院进行再次进行审理,一般需要到更高一级的法院去要求进行复议,复议的结果需要根据案件本身,以及法官对于该案件的相关判断来决定。如果对于复议不服还可以进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