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另一方不离怎么办?(离婚协议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2024-03-24
更新时间:2024-03-24 23:21:28作者:佚名
一、中港离婚另一半不同意怎么办?
想离婚另一半不同意的,可以起诉离婚,有证据证明感情破裂的,法院会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另一半不同意离婚向法院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离婚起诉状。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法院会做相应的记录。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6、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三、诉讼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总的来说,如果另一半坚持不同意离婚,除了起诉离婚之外也没有其他的方式可以解除婚姻关系,不管双方分居的时间有多久,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并不会自动解除。不过,选择起诉离婚的,需要根据本人的诉求收集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