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法律特征是什么?
2024-03-27
更新时间:2024-03-27 20:06:06作者:佚名
一、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投资性房地产吗?
不一定算是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房屋等建筑物。
二、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有哪些?
(1)投资性房地产中的出租是指已经出租,而不是计划用于出租,并且出租专指经营租赁方式。“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仅指的是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地上的建筑物。
(2)某项房地产,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部分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能够单独计量和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不能够单独计量和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3)按照国家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使用权,不属于持有并准备增值的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投资性房地产。
(4)对于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土地使用权再转租给其他单位的,不能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5)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该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转让或通过出让方式获得的;而不是通过承租方式获得再出租。
(6)拥有产权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是否拥有产权是判断是否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重要标志。通过承租方式获得再出租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7)企业将建筑物出租,按租赁协议向承租人提供的相关辅助服务在整个协议中不重大的,应当将其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如果提供的服务重大,则不能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相当于以提供的服务赚钱。
因此如果是一个房地产他的土地使用权已经出租,那么有可能算是投资性的房地产使用权,因为企业如果将这个土地使用权专门用作租赁的方式来出租,那从中获得了利益,就可以算是投资性的房地产,如果他是属于个人出租的,那就不能够算是投资性的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