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撤销起诉书的条件有哪些
2024-03-29
更新时间:2024-03-29 20:11:54作者:佚名
一、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义务吗?
如果继父母与及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父母就必须抚养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条件是:抚养关系形成时,继子女应当是未成年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必须要有长期共同生活的事实条件;有长期的抚养时间存在。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法律关系,视同亲生父母子女间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具有拟制血亲性质的父母子女关系。
二、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存的情形是什么?
1、形成抚养教育型关系。
主要是因为生父或者生母后,未成年的继子女完全或者部分由继父或者继母抚养、教育,这种情况下,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等同于亲生父母和子女的法律关系。他们之间也就具有相应的相互继承关系。继子女也相应的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2、未形成抚养教育型关系。
主要是因为生父或者生母再婚后,继子女已经成年,已经独立生活,或者完全由亲生父母承担抚养教育义务,或者继子女未跟随再婚的亲生父母生活,如跟随外公外婆或者爷爷奶奶生活等。这时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仅仅是名义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因而不具有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他们之间也就没有相应的相互继承关系。
三、继父母可以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吗?
继父母可以争取子女的抚养权的。
(一)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证明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四)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五)已方收入稳定、对方收入不稳定长期离家不回;
(六)对方有不良嗜好、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
(七)已方思想品德好、对方对离婚存在过错的。
继父母如果和继子女之间满足相应的情形的是属于构成了抚养关系存在的情形的,同时继父母也是可以争取继子女的抚养权的,但是需要有很多资料举证证明其亲生父母无法照料好子女,且最主要的应该以孩子的意愿为主,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充分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