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最高赔偿好多是正确的?

更新时间:2024-04-02 17:03:20作者:佚名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最高赔偿好多是正确的?

一、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最高赔偿好多是正确的?

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而且每个地区的标准也不一样,这样仅是简单的描述无法给计算的。一下简单介绍死亡赔偿金的计算: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 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二、医疗事故赔偿的具体项目有哪些?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医疗事故的死亡赔偿金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因为我国对于医疗事故的赔偿是有明确的规定的,这个要根据事故医院当地的经济情况还有每个地区的赔偿标准来确定的,死亡赔偿金还有个确定标准就是根据年龄来进行赔偿,宗的来说都是不一样的。

为您推荐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最高赔偿好多是正确的?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最高赔偿正确的的数额是要根据具体的医疗事故的程度来确定的。医疗费是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

2024-04-02 17:03

医院用新药致人死亡算医疗事故吗?

医院用新药致人死亡是否算医疗事故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的。对构成医疗事故的案件,此时是要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医疗责任人员承担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对构成医疗事故罪的,人民

2024-04-02 17:03

医院出现医疗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医院出现医疗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数额的确定是要根据死者的基本工作水平以及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来确定的。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

2024-04-02 17:02

医疗事故过失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过失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根据死者的基本工资水平来确定的。医务人员医疗过失致死根据具体的情况承担不同的责任,至于赔偿,主要费用有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赔偿方面可以协商,也可以通过法

2024-04-02 17:02

行纪合同要式还是不要式合同?

行纪合同是不要式合同。我国的不要式合同采取不特定的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买卖合同、赠与合同、承揽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都属于不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成立、生效时间同诺成合同一

2024-04-02 17:02

驾驶人员醉驾可以找关系吗?(醉驾有没有找关系处理的)

驾驶人员醉驾是不可以找关系的。如果是我国的机动车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

2024-04-02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