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刑的依据是怎么样的?
2024-04-03
更新时间:2024-04-03 17:01:26作者:佚名
一、诈骗罪与销售假药罪法条竞合是否存在?
诈骗罪与销售假药罪不存在法条竞合。生产、销售假药罪突出一个“骗”字,即以假药骗取钱财,因此与诈骗罪有相似之处,但两者相比较而言,有如下主要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生命权、健康权;而诈骗罪侵犯的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则是行为人纯粹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信以为真,从而自愿交出财物的行为。
3、定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以是否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为构成本罪的标准;而诈骗罪则以诈骗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为构成本罪的标准。从理论上讲、二者容易区分,只是司法实践中存在以假药骗取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案件与生产、销售假药犯罪容易相混淆。以假药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案件,其目的是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纯粹是以假药作为骗取对方信任的手段来骗取他人财物,其假药并不足以危害人体健康,以定诈骗罪为宜。
二、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界限是什么?
根本区别在于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的不同:
(1)敲诈勒索罪是复杂客体,包括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诈骗罪客体比较单一,侵犯的是公民的财产权利;
(2)客观方面,敲诈勒索罪表现为以威胁或要挟方法,迫使被害人因恐惧而被迫交付财物;诈骗罪表现为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受蒙蔽而自愿的交付财物,在敲诈勒索案件中,有的可能包含有欺诈因素,但并非构成本罪的要件。
综上所述,诈骗和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存在竞合,虽然都是以诈骗作为犯罪行为手段,但是从犯罪本质和影响后果来说,二者之间的区别还是很大的,诈骗只是骗取较大数额财务的案件,看具体诈骗金额才能决定刑法程度,而销售假药要看是否使病人的病情更加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