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坠物侵权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更新时间:2024-04-03 17:25:42作者:未知

高空抛物坠物侵权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一、高空抛物坠物侵权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高空坠物由实施高空坠物行为的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物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二、高空坠物的责任类型有哪些?

(一)、民事上的侵权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无法确定侵权人时的责任承担问题: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二)、刑事犯罪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虽然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按照不同的情况,依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2、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为杀害、伤害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3、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致人死亡、重伤,依照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

4、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从高空坠落物品,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高空坠物的行为只要造成他人伤害的话,那么必定就需要承担法律的责任,但对于责任的承担需要根据案件的大小来进行确定,如果是过失造成的就会承担民事的侵权责任,如果是属于故意抛下物品的那么就会承担刑事的责任。

为您推荐

高空抛物坠物侵权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建筑高空坠物的话当事人承担的责任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若是情况不严重的话,当事人承担的就是承担行政责任,若是情况比较严重的话,那承担的就是刑事责任。

2024-04-03 17:25

信托合同是委托人与行纪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吗?

信托合同是委托人与行纪人之间签订的合同,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为委托人办理寄售、购销等业务,在信托合同中,委托人需要支付购销所需的报酬,由行纪人办理。

2024-04-03 17:25

关于高空坠物是过错推定责任吗

高空坠物侵权纠纷适用于过错推定责任,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高空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实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身没有过错的,就要承担侵权责任,这也意味着高空坠物侵权责任纠纷适用于举证责

2024-04-03 17:25

对于土地强拆案件如何维权

土地征收过程中对于强拆行为的维权方式主要是向当地主管单位投诉,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地工作主要由当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若当地人民政府接到投诉后没有及时进行核实处理,可以向监察

2024-04-03 17:24

有规定行纪合同一定有偿吗,行纪合同费用谁承担

根据规定,行纪合同是属于有偿合同,行纪人为委托人提供服务,委托人需要向行纪人支付报酬,如果委托人拒绝为行纪人支付报酬,行纪人享有留置的权利,在提供服务的过程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来进行的。

2024-04-03 17:24

征地时房屋被强拆后没人处理怎么办

土地征收时房屋被强拆后没人处理的,建议当事人及时向监察机关投诉,正常情况下,对于违法强拆行为应该向当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投诉,如果市县人民政府接到投诉后从未进行过核实处理,涉嫌不作为,向监察机关投诉后,监

2024-04-03 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