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和联系有哪些?
2024-04-09
更新时间:2024-04-09 23:11:24作者:佚名
一、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调档案吗?
劳动者与普通民营企业签劳动合同不一定要调档案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可。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合法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哪些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三、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哪些原则?
1、合法的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必须符合三项要求。
(1)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作为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组织等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在我国应是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
(2)劳动合同内容要合法。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的规定。
(3)订立劳动合同形式要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我国订立劳动合同要以书面形式。
2、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
平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的地位平等;自愿,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出于当事人的自己的意愿,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意愿强加给另一方;协商一致,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思的饿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但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这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在就业难度不断加大的现实面前,有时为了找到一个工作,往往会接受相对用人单位有利的,对自己不利的条件。
所以签订劳动合同不一定需要调档案,劳动合同最终是否有效,就看合同中是否具备必备的条约,以及双方约定的条款是否是在法律的规范之内。并且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一定是在双方已经建立起,事实上劳动关系的一个月之内就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