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纠纷的被告能不能是保险公司?
2024-04-11
更新时间:2024-04-11 23:17:29作者:未知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从这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即使被告没有出庭或者中途退庭,法院完全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被告不出庭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由被告自行承担没有辩护的恶果。如必须被告出庭的案件,两次合法传唤不到庭,会采取拘传措施。判决后被告不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人不出庭怎么办执行期限一般六个月内,案情复杂经批准可以延长,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以执行,案件只有终结。
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无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其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必须到庭的被告,一般是指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和离婚案件的被告,以及其他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两次传票传唤,指人民法院送达传票,并由受送达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无正当理由,一般指没有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使被告无法到庭的特殊情况。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并没有规定缺席审判制度,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拘传到庭;如果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可以中止审判,待被告人重新出现后恢复审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当自诉状向被告人送达以后,如被告人不到庭,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人,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
综合上面所说的,在开庭时如果被告选择不出庭,那么是不会影响到法院的判决,一般会直接保障到原告的权益,从而以胜诉的方式来给予相应的判决,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只要法院给予了判决的结果,那么就需要依法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