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拒绝追认怎么办?
2024-04-12
更新时间:2024-04-12 20:24:39作者:未知
一、合同私人印章能否代替签字?
合同私人印章是可以用来代替签字的。个人印章在法律的效力上是可以代替签字的。如果在实践中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最好取得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而不是私人印章。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私人印章并没有像公章一样在工商局进行行政备案,因此发生争议时很难认定。所以,律师建议,如果在实践中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最好取得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而不是私人印章。
二、签订合同注意事项都包括什么?
1、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确认合同的形式:
⑴、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⑵、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⑶、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3、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4、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
6、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7、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三、合同章的法律意义是什么?
公司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在签订合同时最后需要双方的签字或者盖章进行确认,没有签字或者盖章的合同属于无效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且不受到法律的保护。一般来说合同私人章是可以代替本人的签字的,或者说这两种方式是被认可的,合同都是生效的,并且在某些情况下盖章比签字更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