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向单位怎样写解除劳动合同书?
2024-04-13
更新时间:2024-04-13 17:03:02作者:未知
一、解除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情形有什么?
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劳动者双倍的赔偿。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怎么解除劳动合同的?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也就是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
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这种情形劳动法做了规定。主要有两种情况: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
4、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富余职工辞职劳动关系解除。这种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等情形,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违反法律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赔偿。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满前,劳动者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签署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后,劳动合同中未履行的部分,将不再继续履行。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不足额支付工资,不为员工提供劳动保护等情况,员工可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