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原物范围是怎么样的?(返还原物的条件)

更新时间:2024-04-13 17:15:30作者:佚名

返还原物范围是怎么样的?(返还原物的条件)

一、返还原物范围是怎么样的?

返还原物范围是不动产或者是动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 【返还原物请求权】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权利人为物权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主体应为失去占有的所有权人、他物权人及其他依法享有权利的人。至于占有人,无论其是否为有权占有,均应依据占有请求权行使权利,而不能依返还原物请求权行使权利。

(2)须有他人无权占有动产或不动产的事实。无权占有,指没有法律根据、没有合法原因的占有。一般包括两种情形:其一,占有人从占有之始就没有法律根据,如占有人占有的物是他人的盗窃物。其二,占有之始本来有法律根据,但是后来该根据消灭,如租赁他人的物,已经超过约定的期限而不返还。

(3)相对人须为无权占有人。所谓占有该物之人,是指仍事实上管领其物但无正当权源的人。曾经占有该物但没有事实上管领其物之人,即使所有人的占有关系因其人的行为而丧失,所有人也仅仅在此项行为具备侵权行为要件时,向该人请求损害赔偿,而不能对其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二、侵占他人财产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对于返还原物是有非常明确的构成要件规定的,首先就是必须要有无权占有正常或不动产的事实。之后就拥有了要求返还原物的请求权,当然了,这样的一种返还原物请求权,在我们国家《民法典》235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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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原物范围是不动产或者是动产。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第235条的不明确规定,如果没有权利占有他人的不动产或者是动产的情况之下,对权利人而言是可以请求要求返还原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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