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事由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04-18 20:09:21作者:未知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事由有哪些?

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事由有哪些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二、仲裁结果撤销的条件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三、仲裁与裁决的区别是什么

1、形式不同:裁决只能以书面形式作出。仲裁除了以书面形式作出之外;也可以口头作出。

2、适用的范围与解决问题的性质不同。裁决是适用解决仲裁案件实体问题的争议的手段,仲裁是解决仲裁案件程序性事项的手段。

3、作出的主体有所不同。 裁决只能由仲裁庭作出;仲裁除由仲裁庭作出的情形之外,亦有由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情形。

4、确定性不同,裁决是终局性、是不可更改的;仲裁则可能是不确定的,是可以更改的。

5、监督机制不一样。裁决,实行是审判监督。有可能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和裁定不予执行,是属于外部的监督机制;对仲裁的监督可能是仲裁机构的权力机关或其日常办事机构,是仲裁机构内部的一种监督机制,是自律性的。

仲裁是可以依法撤销或者是依法不执行的,但是需要经过法院的合议庭判决才可以的。如果合议庭认为存在上述的情况的可以撤销或者判决仲裁裁决不执行。否则当事人必须严格执行仲裁裁决。不执行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为您推荐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事由有哪些?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事由有以下几个:1、双方没有制定仲裁条款或者是没有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在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没有资格;3、仲裁程序违法;4、认定事实的证据不足;5、适用法律错误的。

2024-04-18 20:09

对仲裁裁决效力有异议怎么办?

对于仲裁裁决书的效力存在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由当事人自己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提交起诉状,说明起诉的原因,诉讼请求,诉讼的事实及理由,诉讼请求的依据。

2024-04-18 20:09

无效合同中法定孳息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由于法定孳息是用益物权和用益债权的对价,因此,用一般等价物来衡量,在原则上,法定孳息的物质形式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种类物。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是相对应的概念,两者与原物、原本的关系不同,是否转移占有不同

2024-04-18 20:08

买卖合同中孳息的归属一般是谁

按照相关规定,这个买卖合同中孳息的归属一般都是属于买受人所有,也有可能归属于售卖人所有的,但也要看具体实际情况,要看双方有没有约定好这个归属是谁,如果有的话就按约定的来,如果没有的话就按照规定来。

2024-04-18 20:08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一般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主要是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者继续履行,在房屋买卖合同当中要约定清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标准并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经买家催告后,卖家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交房

2024-04-18 20:08

仲裁裁决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仲裁裁决强制执行期限一般是两年,如果两年之内有一方没有按照仲裁裁定结果执行的,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要求强制执行。仲裁机构给出的仲裁结果是受到法律保护和认可的,双方需要按照裁决结果严格执行。

2024-04-18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