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4-04-19 23:23:37作者:佚名

民法总则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怎么办?

一、民法总则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怎么办?

由于民法总则已经废止,因此,处理监护人争议时按照《民法典》第31条的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 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照相关的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 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二、法定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1、保护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人担负有维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他们的姓名权、荣誉权的责任,同时,还担负有排除来自于各方面的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实施侵害的义务。监护人也负有对未成年人进行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培养和教育的职责。

2、管理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监护人于监护职责范围内管理好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的财产权益。监护人应制止和排除他人侵犯未成年人财产权益的行为,并依法否定未成年人所为的与其行为能力不相适应的处分财产的民事行为,并对不当得利人进行追索,以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财产为处分行为时,必须遵循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否则,监护人不得为未成年人的财产处理行为。

3、未成年人的父母既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同时,也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代理未成年人进行民事活动是其履行监护职责的一个重要的内容。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为民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除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外,为其他民事行为须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此外,未成年人参加诉讼活动,也应由其监护人代理。在家庭保护中,代理是必不可少的,监护人除具备法定情事外,不得终止代理。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定监护人具有保护被监护的未成年人人身健康及安全、姓名权、荣誉权的责任,具备监管未成年人财产的责任,维护未成年人合法的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父母即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同时也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为您推荐

民法总则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怎么办?

因为民法总则已经废止了,所以处理监护人争议问题时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即可,可以由被监护人所在地的居委会充当临时的监护人,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变更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之后,需要承担相应的监护责任

2024-04-19 23:23

劳动合同终止离职证明有什么用?

离职证明是能够证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证明劳动者现在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重新应聘工作,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凭借离职证明,转移自己的社保,人事关系以及住房公积金。

2024-04-19 23:23

员工辞职未签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辞职并不是解除劳动合同,而是终止劳动合同,辞职是指员工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而解除劳动合同即可以使用人单位提出的,也可以是员工提出的。

2024-04-19 23:23

老年人如何指定监护人的? 老年人如何指定监护人的健康码

老人指定监护人分为为三种情况,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人,可以自己指定监护人,并与其协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律师行为能力的老人,可以按照法定顺序选择监护人,也可以由村委会指定监护人。

2024-04-19 23:22

合同变更后违约责任是否免除?

合同变更之后的违约责任是不能免除的,除非存在特殊的免责情况,否则守约方依旧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合同变更时,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署合同变更协议。

2024-04-19 23:22

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多少钱?

未与劳动者协商,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与劳动者在本公司的工作时间有关的,在本公司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工资计算,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2024-04-19 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