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他项权利证有什么作用,房屋他项权证有什么作用
2024-04-21
更新时间:2024-04-21 20:14:45作者:佚名
一、房地产他项权利人是什么意思?
他项权利人说通俗点就是房产是抵押给谁的意思。第二顺位抵押是如果房产进行二次抵押的,那么第一个他项权利人的抵押权得到充分履行后第二个他项权利人才能行使抵押权。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外与土地有密切关系的权利,有如下特征:
⑴是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权利。
⑵可以满足他人对土地利用的需求。
⑶他项权利的主体是土地所有人、使用人以外的人。
⑷它的存在对所有人、使用人有一定限制,如应满足别人的通行权。
⑸它是一种生产、生活中客观存在的权利。
二、土地他项权利容包括哪些类型?
土地他项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⑴地役权,是指为自己使用土地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中国现行法律没有地役权的概念,但是规定的相邻权中,实际存在着地役权,如通行权、排水权等。
⑵地上权,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建筑、种植的权利。如建造厂房、住宅、种树、种竹等。
⑶空中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空建造设施的权利。如桥梁、渡漕、高架线等。
⑷地下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之下埋设管线、电缆、建设地下设施的权利。如地铁、隧道、人防工程等。
⑸土地租赁权,是指出租人将土地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土地承租人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并对土地占有、使用的权利。
⑹土地借用权,是指无偿占有、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如历史形成的土地借用权。
⑺耕作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进行种植并获取收获物的权利。如单位征而不用的土地,应当退给农民继续耕种。农民耕种期间,不得在该土地上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种植多年生作物,在国家建设需要时无偿退还。退还时土地上有青苗的,建设单位要付给青苗补偿费。
⑻土地抵押权,是指土地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不转移抵押土地的占有,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土地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土地折价或者以变卖方式从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接受抵押的人是抵押权人,提供土地抵押的人,是抵押人。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房屋他项权证主要指的就是利用自己的房屋所设定的担保,相关的人员就会取得一定的权利,当债务人不履行相关债务的时候,就是可以就担保的物品来实现自己的权益,比如说可以进行拍卖变卖,从而获得一些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