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人需要什么证据 医疗事故需要哪些证据
2024-04-25
更新时间:2024-04-25 17:22:44作者:未知
医疗事故责任人需要什么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医疗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包括户口卡、当地派出所证明等)。
二)证明双主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门诊、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
三)证明损害的事实发生的证据
1、医生诊断证明或伤残证明或死亡证明书;
2、医学会或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或相关的医学文献资料、医疗专家意见。
事实上,患者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发生人身损害,并不代表院方一定是直接责任人,在双方对事故责任还有争议的情况下,应该先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侵权纠纷中,患者也负有一定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