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继续履行合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2024-04-25
更新时间:2024-04-25 23:19:50作者:佚名
一、不想继续履行合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不想继续履行合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强制履行通常是一种较其他违约责任方式更能契合当事人缔约初衷的救济方式,原则上可由当事人自主选择适用。强制继续履行,当事人诉请法院判令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是赋予守约方的一种违约救济方式。在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后,另一方不愿意解除合同,而坚持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一般不增加违约方本应依约承担的合同义务,但它能凭籍司法裁判的强制执行力使得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
与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进行损害赔偿等方式相比,这种违约救济方式更有助于实现守约方的缔约目的,故在寻求司法救济的过程中常被守约方优先选用。当事人选择要求违约方继续履约的救济方式,更有助于实现当事人当初的缔约目的,从鼓励商事交易和合同履行的角度出发,在符合法律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法院可予支持。
二、但若合同强制履行缺乏可行性和合理性,法院不应予以支持。
为切实保护守约方的合法权益,合同守约方采用强制履行救济方式的选择权,但要求强制履行非守约方保护其利益的唯一选择,而且有关强制履行的诉讼请求若要获得法院支持,亦必须具备强制履行的构成条件,尤其要符合履行具有可行性和合理性的要求,即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且继续履行合同是合理的。
对此,相关法律规定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已经签订的合同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人民法院可以对此做要求违约方强制执行合同规定的内容。合同的制定就是为了约束双方,在协商好的规定里,使双方的利益最大化,而不是因为违反条约,而损害对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