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破产重组是倒闭吗? 破产重组是不是就倒闭了
2024-05-15
更新时间:2024-05-15 20:04:31作者:未知
一、破产管理人不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会出什么问题?
(1)在财产接收程序中,可能会因接管手续的不齐全和接管过程无见证人,而在之后财产清算中,导致企业的实际破产财产与管理人所接管的不相符合。毕竟破产人与其财产之间具有利益关系,其所转移的财产资料文件等不一定完全真实,且不免会有一部分破产人的股东及高管从中克扣或趁机转移责任。并且在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之前,破产企业的财产可能因为所涉诉讼及法院的保全行为或债权人的催收,而分别被不同主体控制,破产管理人从受理破产申请后接管财产极有可能会发现材料缺失、财产丢失等问题。管理人在接管破产财产时,可以将财产与清单进行核对并予以登记签字,再协同法院、政府等相关人员予以共同见证,或是通过录像的方式对接管过程予以记录。以此保证管理人自己在接管这一程序中依法依规,并尽到谨慎义务。
(2)财产接收之后管理中的问题。 例如大型设备容易缺失零件,易移动小型动产容易丢失等,或是土地、矿山等动产因未妥善管理而被侵占或破坏。管理人应当组织专门财产管理组,对于破产财产进定期检查、巡视;并且对每一次检查结果予以登记并汇报给人民法院。
(3)财产处分是整个破产程序的重中之重,其牵扯到债权人和债务人等多方权益,需要破产管理人重点关注。对于非货币财产的处分,需要相关的专业机构予以估价或是对全部财产予以审计、鉴定,一般管理人不具备此项能力,需要中介机构予以辅助,此时,中介机构的履职能力和态度影响管理人的相关工作,有可能由于对破产财产的错误评估,导致管理人低价处理破产财产。为了减少、控制此处的风险点,破产管理人应当首先公开聘请专业的中介机构进行辅助,并对其工作予以监督,要求中介机构出具对破产财产的会计报告。破产企业或多或少存在一些有权利瑕疵的财产,管理人应当理清真正权利人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关系,谨慎处理。由于破产程序其周期性长,破产财产随着时间的流逝其财产价值也会改变,管理人应当随时关注破产财产的现时价值,基于此制定处理方案。
二、公司破产员工的补偿有多少?
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公司破产支付给劳动者的赔偿金是与职工的工龄挂钩,工龄越高,得到的赔偿金也就越多。
公司破产之后,应该按照规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与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有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