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代表人的权利有哪些内容?
2024-05-22
更新时间:2024-05-22 23:05:42作者:佚名
一、诉前保全诉中保全的区别是什么?
诉前保全诉中保全的区别是:申请的主体有所不同、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节点不同、对申请人是否提供担保的要求有所不同。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的一个主要区别在于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同时要求必须在30日内起诉。
二、诉前保全诉中保全的区别具体是什么?
1、申请的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法院不得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2、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在案件受理后、判决生效前提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起诉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对申请人是否提供担保的要求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没有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有关的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不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三、财产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6、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财产保全是一种暂时的对财产采取暂时冻结的一种手段,目的在于保护资产不受外界的侵害,保护申请人利益的最大化。财产保全不仅能由当事人申请,也可以由法院方提出,这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保护手段,如果当事人不同意法院的要求,法院有权不受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