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合同可以附条件吗?有什么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23-10-31 09:01:15作者:佚名

房屋赠与合同可以附条件吗?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严格区分“附条件、期限的赠与合同”与“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所谓附条件,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所谓附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由此可见,当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届满时,合同方才生效或失效。

在赠与合同中所附条件、期限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约定,当某一条件成就或某一期限届至时,赠与合同生效,受赠人方可取得赠与的财产,否则赠与的权利义务虽已确定,但合同效力却处于未定状态,该条款强调条件、期限对合同成立的影响。在赠与合同中所附义务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约定,受赠人接受赠与物时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赠与合同生效且赠与人给付赠与物后,受赠人始有履行合同所附义务之责任,该条款强调合同生效之后受赠人应履行的义务。

很多赠与合同混淆了“条件、期限”和“义务”,例如在房屋赠与合同中表述“附条件为:赠与人可在上述房屋居住至百年归老”。其实赠与人的初衷是受赠人取得赠与的房屋后,仍应履行保障赠与人在赠与房屋中居住至终老的义务,而非到“赠与人过世”这个期限后,受赠人方可取得赠与房屋。在实践中,也出现过因表述不清而引发合同争议的情况,如未能准确用词撰写公证文书,可能会造成赠与人、受赠人欲成立的合同未能成立,或者赠与人暂时不想转移的财产发生转移的后果。所以,在办理赠与合同的公证时,公证人员应仔细询问当事人,充分了解赠与人的本意,厘清赠与合同应该附条件、期限还是附义务,才能正确适用法律,避免赠与合同公证发生争议和纠纷。

二、正确把握赠与合同中所附的义务。

(一)所附的义务须是合法的债务形式。赠与合同中所附义务须以合法为前提,不得违反法律、公共道德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以侵害他人权利为目的。此外,该义务应是债务形式,赠与人对受赠人提出的期望等一般不能认定为法律上的义务,例如在赠与学费时要求受赠人努力学习,或赠与房屋时要求受赠人与配偶和睦相处等,均不能作为赠与合同中所附义务。

(二)所附的义务不是赠与的对价。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单务性”、“无偿性”是赠与合同的主要特征,赠与合同可以附义务,但该义务不能是合同的对价,不管是经济上的对价(例如赠与合同中不宜约定赠与人将房屋赠与给受赠人,受赠人支付一定金额的金钱给赠与人),还是赠与人给付赠与物这一义务的对价。原则上赠与人履行给付赠与物的义务后,受赠人才履行其负担的义务。赠与人不能以受赠人不履行所附义务为抗辩而拒绝给付赠与物,如受赠人确未履行义务的,赠与人有权请求受赠人履行或者撤销赠与。

因此,房屋赠与合同可以附条件,但是条件本身的前提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当事实确定以后,合同生效。条件不是受赠人应该承担的责任,这种情况是一种义务。在责任完成之时赠与才有效。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房屋赠与合同是否可以附条件的相关知识。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徐州律师!

为您推荐

房屋赠与合同可以附条件吗?有什么注意事项?

1、买卖合同是体现意思自治面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偿合同。2、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不要式合同。3、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有偿合同。4、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6.

2023-10-31 09:01

谁拆了我的房子?,谁拆了我的房子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有三个层级的主体:1、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负责单位,这里是市、县县级区政府。2、指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规划局这两个部门。3、拆迁公司。

2023-10-31 09:01

旷工辞退通知书怎么写?旷工的处罚有哪些?

旷工辞退通知书应注意文本的规范书写格式,除此之外也要注明辞退原因,写明辞退后档案及手续的转移,并加盖公章,没有公章的旷工辞退通知书不具备法律效力。相关法律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

2023-10-31 09:01

辞职的流程是什么 如何辞职

员工辞职流程: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2023-10-31 09:01

企业并购融资方式有哪些 企业并购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并购融资方式根据资金来源可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内部融资是指从企业内部开辟资金来源筹措所需资金,因而内部融资一般不作为企业并购融资的主要方式。并购中应用较多的融资方式是外部融资。

2023-10-31 09:01

赠与合同内容不明确,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1、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

2023-10-30 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