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 工伤保险待遇范围

更新时间:2023-10-30 18:03:48作者:未知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 工伤保险待遇范围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

职工如果因工发生人身损害,那么就会算入工伤范围,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样也能保证家庭的基本生活。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那么工伤待遇标准具体有什么内容呢?小编在下文给出了解答。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项目有:

一、伙食补助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二、交通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三、康复治疗费

1、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2、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七、其他情况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由此可见,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具体有六大类,还有一类是其他情况。因为我国幅员辽阔,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生活水平不同,有的地方差别很大。所以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没有一个统一的国家标准,是按照各个地区具体情况来的。总的来说,是可以保证其家庭的基本生活的。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深圳律师。

为您推荐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 工伤保险待遇范围

治疗期间护理费是按护理需要的人数计,给每人每月给开工资;工资数额由企业同受伤职工或是家属协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直到一个治疗期结束。

2023-10-30 18:03

赠与书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房屋赠与合同范本要写赠与人:受赠人:赠与人与受赠人关系:第一条:赠与目的第二条:受赠人的权利第三条:赠与的撤销第四条:合同的变更第五条:合同的转让。

2023-10-30 18:03

房子无偿赠与合同怎么写?有范本吗?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因为在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仅由赠与人负有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并不负有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按照合同约定负担某种义务,但

2023-10-30 18:03

在我国,赠与合同是诺成还是实践合同?

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应为合同生效的要件,而不是合同成立的要件。换言之,实践合同没有交付标的物的,合同仍然成立,但不生效。二者之间的关系,犹如以城市房屋抵押,没有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合同成立,但不生

2023-10-30 18:03

撤销赠与合同代理词格式是什么?撤销赠与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附义务的赠与合样本要写赠与人:受赠人:赠与人与受赠人关系:第一条:赠与目的第二条:受赠人的权利第三条:赠与的撤销第四条:合同的变更第五条:合同的转让。

2023-10-30 18:03

合同法中旷工几天算自动离职? 合同法中旷工几天算自动离职吗

我们国家的合同法中是没有明确规定你旷工几天就会被自动离职的,只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的管理制度中含有此内容才有效,否则用人单位不会将你除名。

2023-10-30 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