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赔偿申请时效起算点 工伤申请劳动仲裁时效的起算点

更新时间:2023-05-11 07:03:50作者:未知

劳动工伤赔偿申请时效起算点 工伤申请劳动仲裁时效的起算点

劳动工伤赔偿申请时效起算点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面临着受了工伤之后,因为没有注意时效的问题导致没有办法申请赔偿,这就涉及到劳动工伤赔偿申请时效起算点的问题。那么关于劳动工伤赔偿申请时效起算点是怎么规定的呢?虽然我国的法律中对劳动工伤赔偿申请时效起算点作了一些规定,但是关于具体的劳动工伤赔偿申请时效起算点大家可能还不是很清楚,下面就劳动工伤赔偿申请时效起算点的问题作一个简要的阐述。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具体协议注意以下几点:

1、在通常情况下,工伤事故发生后,伤害结果也随即发生,伤害结果发生之日也就是事故发生之日,故对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的理解不会产生歧义。但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伤害结果并未马上发生,而是潜伏一段时间后才实际发生,即伤害结果发生之日与事故发生之日不一致的特殊情况下,“事故伤害发生之日”应当理解为伤害结果发生之日,并以之作为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起算时间。

2、文义解释是正确理解法律条文的首选方法。《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从字面含义上看,“事故”是对于“伤害”的修饰和限制,即这里的“伤害”是基于工伤事故而发生的,伤害结果与工伤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据此理解,“事故伤害发生之日”就是指伤害结果发生之日,而不是事故发生之日。

3、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前提,是工伤事故伤害结果已经实际发生。工伤事故发生后,如果伤害后果尚未发生,上述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无法预知是否会产生伤害后果、会产生什么样的伤害后果,也无法预知伤害后果会引发什么样的损失,当然也就无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正确理解《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事故伤害发生之日”,应当认定“事故伤害发生之日”即为工伤事故伤害结果实际发生之日,而不是工伤事故发生之日。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工伤认定申请时效虽然与民事诉讼时效不同,但在判断时效起算时间时,应当参照上述关于民事诉讼时效起算时间的规定。劳动保障部门在确定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起算时间时,应当以工伤事故伤害结果实际发生的时间为标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当然在实践中,更多关于劳动工伤赔偿申请时效起算点问题,如劳动工伤赔偿申请时效等问题?如果您想要更多关于这方面的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问题,您好做专业的法律分析,帮助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您推荐

劳动工伤赔偿申请时效起算点 工伤申请劳动仲裁时效的起算点

即伤害结果发生之日与事故发生之日不一致的特殊情况下,事故伤害发生之日”应当理解为伤害结果发生之日,并以之作为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起算时间。

2023-05-11 07:03

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法律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较为常见的是有殴打、捆绑、禁闭。伤害,直

2023-05-11 07:03

什么是公司分立协议,协议中有哪些内容

公司分立协议是指公司各方就公司分立过程中的有关事项而达成的一致意见。1、公司即将分立的各方的公司名称、地址。2、分立各方的财产范围。3、分立各方的债权、债务。即分立各方从原来的公司取得的债权的种类、数

2023-05-11 07:03

试用期内的福利待遇如何,试用期内的福利待遇如何确定

员工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内需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

2023-05-11 07:03

交通肇事的处理流程

先立即报警,如果设备受损的标明事故车辆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制作事故认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不同意由交

2023-05-11 07:03

工伤鉴定去哪里?工伤鉴定机构有哪些?

工伤伤残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再次鉴定。

2023-05-11 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