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离婚程序?(如何办理离婚)

更新时间:2023-04-16 07:02:47作者:佚名

如何办理离婚程序?(如何办理离婚)

如何办理离婚程序?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署离婚协议 , 诉讼离婚则是通过到法院起诉来实行。不同的离婚方式有不同的程序。那么 , 怎样办理离婚程序呢?为您解答。

  一、协议离婚程序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离婚的 ,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 , 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 , 对符合离婚条件的 , 应当予以登记 , 发给离婚证 , 注销结婚证。 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 , 解除夫妻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 , 需要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进行协商 , 办理登记时须是对财产分割真的已分 割完毕 , 而不是为了尽快离婚 , 财产实际没有分割完 , 如果你是非常想尽快解除婚姻 , 建议你找个专业的律师找对方把财产问题尽早解决 , 不要因此而有所遗漏 , 之 后 , 再去办理离婚登记。

  二、诉讼离婚的程序

  1、到法院起诉离婚 , 当事人首先要向 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关于格式 , 您可以在本站“法律文书”中找到) , 诉状中应注明离婚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民事诉讼法》第110条)人民法院收 到起诉状后 , 应当在7日内立案 , 并通知当事人 , 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 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 , 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

  2、定期开庭。

  法庭审理后 , 应当进行调解 , 调解不成的 , 依法判决。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 ,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 ,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 由本院院长批准 , 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 , 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 , 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 , 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 , 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 , 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 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 , 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 , 应当 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4、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 , 应当组成合议庭 , 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 , 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 , 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 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 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 当事人不可以上诉。

  5、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 认为有错误的 , 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 , 不得申请再审。

  本文介绍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两种不同办理流程。一般诉讼离婚中 , 多以对财产的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等问题达不成一致 , 建议找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律师可给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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