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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09-25 22:08:40作者:无忧百科
欧盟将禁止“基于碳抵消,声称产品对环境的温室气体排放影响为中性的、减少的、补偿的或积极的”
文 |吴必轩
如无意外,不久之后欧盟将在法律层面禁止产品的“碳中和”声明。本文从立法的角度对此略作解释。
2022年3月30日,欧委会提出了一个关于消费者保护的立法提案,简称为“为绿色转型而赋能消费者”(empowering consumers for the green transition)。简单说,这个立法的目的就是维护消费者的“绿色知情权”,避免消费者被充斥市场的“气候友好”、“绿色”、“环境友好”等各类不提供证据的、笼统的环境声明所误导。而实现立法目的手段,就是修订欧盟现有的两个消费者保护条例——《不公平商业行为指令》(Directive 2005/29/EC)和《消费者权利指令》(Directive 2011/83/EU)。本文只讲这些修订中最重要的一条。
欧盟的《不公平商业行为指令》禁止两类“不公平商业行为”,一是误导性的行为,二是激进行为(例如上门推销赖着不走)。《指令》中有这两类禁止性行为的详细清单。根据2022年3月30日欧委会的立法提案,第一类误导性的行为清单中将增加两项涉及环境声明的行为:一、无真凭实据的“一般性环境声明”(generic environmental claim),二、对整个产品做出的环境声明其实只涉及产品的某一方面。这两条其实是比较温和的,就是要杜绝瞎吹。
Directive 2005/29/EC的附件一:不公平商业行为清单
欧盟的法律是欧委会、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三方共同参与制定的。欧委会拿出立法提案之后,议会和理事会还要分别拿出修正方案。在2023年5月11日,欧洲议会拿出了修正方案,增加了一条“误导性的行为”,也是影响深远的一条:“基于碳抵消,声称产品对环境的温室气体排放影响为中性的、减少的、补偿的或积极的。”
从字面上看,这一条几乎给“碳中和产品”这个说法判了死刑,因为产品的碳中和一定离不开碳抵消。我们的常识是,无论怎样努力,产品在生产过程中都不可能做到彻底零排放。所有宣称“碳中和”或者“零碳”的产品,都需要或多或少购买碳信用,也就是别人的自愿减排成果,来抵消一部分自己的排放。而欧盟的立法就是把这种做法定性为具有误导性,明令禁止了。
上述条款能否最终通过呢?笔者认为悬念不大。在本周二(9月19日)的时候,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经过谈判达成了临时协议,也就是对立法方案的一致意见。虽然目前还看不到正式文本,但从议会和理事会的新闻稿看,上面那一条被接受和保留了。接下来,临时协议还要经由议会和理事会分别批准才能正式成为法律,但笔者认为在最后“翻车”的可能性很小。
一个细节是欧洲议会的文本中对“碳抵消”(carbon offsetting)的定义——“购买碳信用或为环境项目提供财务支持,旨在中和、减少、补偿或抵消购买者的,或其产品或服务的环境影响”。除了购买,提供财务支持也不行。这意味着用自己开发的碳信用去抵消自己的碳排放也不行,因为开发就要提供财务支持。总之是把抵消这条路堵死了。
笔者粗浅的理解是,碳中和本是地球、地区、国家这个层面的追求,是在一个大的地理区域内实现碳源(source)与碳汇(sink)的平衡,也就是温室气体的排放与移除达到平衡。把这个概念施加于产品生产的微观层面就有些牵强。现在国内出现了很多零碳园区、零碳产品和零碳建筑。如果改称“低碳”或者“近零”就更科学一些,也给自己多留了一些余地。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碳知识的普及,社会一定会对关乎环境的声明越来越较真。
欧盟此项立法的背后,既有对碳信用和通过抵消实现减排的深度怀疑,又有消费者保护组织的长期推动。两者叠加导致这个立法有点“愣”。它对碳信用的冲击不可小视。欧盟早已禁止使用碳信用在强制碳市场(EUETS)履约。这个法规又封堵了碳信用在自愿减排场景下的最大用途。它会不会是自愿碳市场发展的分水岭?会不会对中国的CCER产生间接的心理影响?这些都值得我们思考和关注。
打击“漂绿”已成为欧盟绿色立法的一个重要方向。在这个政策方向上,欧盟的立法是多管齐下的。本文讲的法规是从保护消费者的角度着手,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两项立法也在进行中——规范环境声明的“绿色声明指令”(Green claims directive)和规范碳移除质量的“碳移除证书框架”(Carbon removal certification framework)。如果认真地追求绿,就要保证绿的真实性,这是顺理成章的逻辑。欧盟的绿色立法往往有带头作用,可能会引发其他国家效仿或参考。这些外部世界的大趋势我们要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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