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照批准的规定条件取水,北京万科东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
2024-03-04
更新时间:2024-03-04 07:55:37作者:无忧百科
据信用中国显示,由于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日前,北京万科东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罚款3.5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通水政罚字﹝2024﹞第6号”显示——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01-05
处罚内容: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
罚款金额(万元):3.5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北京万科东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度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
处罚机关: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101120000829901
数据来源: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图源:信用中国)
据企查查显示,北京万科东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法定代表人为王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12085528954A,企业地址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13号西侧1号楼203室,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据股权结构显示,北京万科东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北京绿地京城置业有限公司、北京东亚标志投资有限公司联合控股,三者持股比例分别为35%、35%、30%。(文|中国基建报 郭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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