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投案的她,再被点名

更新时间:2023-09-24 07:43:24作者:无忧百科

主动投案的她,再被点名

据江西“廉洁抚州”消息,9月22日,抚州市警示教育大会召开。会上通报了有关典型案件,播放了警示教育片《“迷失者”的歧途》。

会后,金溪县委书记张文贵谈了体会:会上通报的典型案例触目惊心、发人深省,教训十分深刻!

他表示,金溪县委坚决拥护市委、市纪委市监委对高连珠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彻底肃清恶劣影响。开展以高连珠、黄钦华、黄云凯为“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活动,强化以案明纪、以案释法,教育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高连珠此前曾任金溪县县长、县委书记。


高连珠再被点名 资料图

2022年11月15日消息,高连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2023年6月1日消息,高连珠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经查,高连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搞“七个有之”,在党内搞团团伙伙,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弃守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不信组织信“政治骗子”,严重破坏任职地方政治生态;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购物卡,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违背组织原则,欺骗组织,任人唯利,严重破坏选人用人风气;为官不廉,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参与投资;背离为民服务宗旨,漠视群众利益,能解决而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放任辖区企业违法用地、未批先建;把主政地方视为“私人领地”,甘于被“围猎”,与不法商人结为“利益共同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此外,审查调查中还发现高连珠涉嫌高利转贷犯罪问题。

高连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抚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抚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高连珠开除党籍处分;由抚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将其涉嫌高利转贷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官方履历显示,高连珠出生于1969年11月,曾任广昌县副县长,广昌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黎川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广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等职。2013年9月,她任抚州市委老干部局局长。


高连珠系主动投案 资料图

2016年8月,高连珠调任金溪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后任县长,2019年7月任金溪县委书记。

2021年7月,高连珠换届待安排,2021年11月调任抚州市统计局党组书记,1年后主动投案。

高连珠简历

高连珠,女,汉族,1969年11月出生,江西广昌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8月至1993年7月,广昌县尖峰小学教师;

1993年7月至1997年12月,广昌县委宣传部干部;

1997年12月至1999年4月,共青团广昌县委副书记;

1999年4月至2002年1月,共青团广昌县委书记;

2002年1月至2003年1月,广昌县计生委主任;

2003年1月至2005年9月,广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05年9月至2006年6月,广昌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6年6月至2010年11月,黎川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0年11月至2013年9月,广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13年9月至2016年8月,抚州市委老干部局局长;

2016年8月至2016年10月,金溪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16年10月至2019年7月,金溪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9年7月至2021年7月,金溪县委书记;

2021年7月至2021年11月,换届待安排;

2021年11月,抚州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2022年11月主动投案。

延伸阅读

顾萍获刑14年:滥用职权致国有资产损失8160万余元

据江苏高院9月22日消息,2023年9月21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泰州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顾萍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对被告人顾萍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七十万元;对顾萍受贿、贪污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6年至2020年,被告人顾萍利用担任泰州市高港区区长、区委书记、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业务承接、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544万余元。

2017年5月至2020年4月,被告人顾萍利用担任泰州市高港区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共同侵吞公共财物413万余元,其中,被告人顾萍个人分得164万余元。

2016年7月至2020年8月,被告人顾萍在担任泰州市高港区委书记期间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8160万余元。



顾萍被指受贿、贪污数额特别巨大 资料图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顾萍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受贿、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鉴于被告人顾萍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贪污犯罪事实,以自首论;如实供述受贿犯罪事实和滥用职权犯罪事实,系坦白;认罪认罚,退缴绝大部分违法所得,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简历显示,顾萍,女,汉族,1968年3月出生,江苏启东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早年,她曾任:共青团姜堰市委书记,姜堰市顾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泰州市高港区副区长,泰兴市副市长,泰兴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泰州市妇联主席、党组书记,泰州市海陵区委副书记、区长,泰州市高港区委副书记、区长等职。

2016年,顾萍任泰州市高港区委书记,后同时任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2020年12月任泰州市政府党组成员。

2021年12月3日消息,顾萍被查。

2022年7月29日,泰州市委常委会召开深刻汲取顾萍案件教训、切实加强市委常委班子自身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

大家一致认为,顾萍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再次印证了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同时也是对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次深刻警醒、对我市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次有力鞭策。

会议强调,要坚决彻底消除顾萍案件恶劣影响。以顾萍案件释法、说责、讲德、述廉,切实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推动全市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引导全市党员干部严格遵守纪律规矩、自觉维护制度权威,在坚持原则中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据政事儿报道,2022年10月5日消息,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副厅级干部孙宏建被查。他曾两次接班顾萍并搭档多年,2016年7月至2020年12月,孙宏建任泰州市高港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区长、区长、党组书记;2020年12月至2022年7月,任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高港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2022年7月任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副厅级干部。

2019年1月2日,在被任命为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的大会上,顾萍表示,自己将一身正气严律己树形象,恪尽职守、勤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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