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关系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改造等,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最新要求

更新时间:2024-04-18 17:49:15作者:无忧百科

要闻 | 关系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改造等,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最新要求

导读

近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其中提到,住房保障资金采取因素法,根据各省年度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筹集套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套数、租赁补贴户数等因素以及相应权重测算分配,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调节。

本文字数:983字

阅读时间:3分钟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规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预算管理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有关规定,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重新制定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

《办法》明确,补助资金支持范围包括,住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及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按照奖补结合的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住房保障、城中村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任务量、绩效评价结果等采取因素法进行分配。其中,80%资金按照各省的各项任务量进行分配,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调节,财政困难程度根据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规定的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确定;20%作为奖励资金,依据各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的绩效评价结果等,加权确定绩效调节系数,并结合各省任务量等因素调节分配。

其中,住房保障资金采取因素法,根据各省年度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筹集套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套数、租赁补贴户数等因素以及相应权重测算分配,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调节。城中村改造资金采取因素法,根据各省年度城中村改造拆除新建因素和整治提升因素分配,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调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采取因素法,根据各省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面积、改造户数、改造楼栋数、改造小区个数等因素以及相应权重测算分配,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调节。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资金采取因素法,根据各省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套数因素分配,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调节。奖励资金依据各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的绩效评价结果等,加权确定绩效调节系数,并结合各省任务量等因素调节分配。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本文来源:央广网、中国建设报

【免责声明】本公众号发布的内容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以任何形式进行牟利。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于第一时间协商版权问题或删除内容。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天下事 | 资本市场“国九条”时隔十年再升级,九大看点值得关注

点击图片阅读全文

规划年会 | 学术对话四十四:中国城市规划中的财政问题——好规划师就是要“点城成金”

点击图片阅读全文

两会报道 | 张广汉:建议中央财政设立“历史文化街区维护修缮专项资金”

点击图片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