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指涨0.76%,创指涨0.7%:4192股收涨,低空经济概念持续火热
2024-04-24
更新时间:2024-04-24 23:56:20作者:无忧百科
刘某经某居间公司的介绍,购买了张某名下的央产房,双方签订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某应于2023年12月前取得央产房上市批准文件;如未能按期取得,则应承担相关责任。后张某未能取得并要求解除合同,现房屋已大额升值,刘某该怎么办?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刘某与张某签订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涉案房屋的性质属于央产房,根据相关规定,央产房上市批准文件是央产房交易的必要条件,未能取得央产房上市批准文件直接导致双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双方合同约定张某应于2023年12月前取得央产房上市批准文件,现张某未能于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刘某还可以向张某主张赔偿损失,法院会结合刘某的付款情况及张某告知刘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要求终止合同之情形,对刘某的实际损失进行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