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蕾奥规划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控人,深交所:存其他利益安排?

更新时间:2024-05-10 03:48:48作者:无忧百科

V观财报|蕾奥规划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控人,深交所:存其他利益安排?

  

  中新经纬5月9日电 深交所9日就蕾奥规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王富海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向公司下发关注函,追问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关注函截图

  5月8日,蕾奥规划披露《股东〈股票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终止暨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显示,王富海与陈宏军、朱旭辉、王雪、金铖、牛慧恩、邓军、蒋峻涛、张震宇、钱征寒(以下简称委托方)签订的《股票表决权委托协议》已于2024年5月6日到期且不再续签,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王富海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关注函提到,公司招股说明书显示,王富海与陈宏军、朱旭辉、王雪、金铖、牛慧恩、邓军、蒋峻涛、张震宇、钱征寒、叶树南于2016年9月30日首次签署《股票表决权委托协议》。因委托人叶树南去世,且公司股票自2019年9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与委托方于2019年9月20日重新签订《股票表决权委托协议》。2024年5月6日,《股票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不再续签。

  对此,深交所要求说明前述股东股票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具体原因和主要考虑,并明确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公告显示,股票表决权委托关系解除后,王富海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蕾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9.05%的股份,持股比例远高于其余股东。

  深交所要求:(1)请结合目前董事会成员的具体构成及选派方式、具体决策机制、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在公司的任职情况等,详细说明本次股票表决权委托关系终止后公司控制权的真实状况。

  (2)请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详细论证认定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规性、合理性。

  公告显示,本次股票表决权委托关系终止后,公司单个股东持有公司权益的比例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但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第三至第十大股东合计持股比例达32.15%。

  深交所要求:(1)请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说明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安排。

  (2)请说明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增持或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计划。

  (3)请结合上述回复,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以及后续保持公司控制权稳定的具体措施,并充分提示风险。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公司补充披露本次股票表决权委托关系终止对公司治理结构、管理层、生产经营活动可能产生的具体影响及相关应对措施,并充分提示风险。

  官网显示,蕾奥规划始创于2008年,2021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目前,蕾奥规划的服务领域涵盖四大板块,包括规划设计和工程设计业务(国土空间规划、战略规划、城市设计、城市更新、TOD综合开发、景观规划与设计、建筑设计、政策与咨询、交通市政、总师服务、在地化服务等),城市运营业务(一体化综合咨询解决方案、项目运营管理、土地资源盘整、项目策划与研究、投融资解决方案、产业研究与咨询等),智慧城乡业务(智慧城市顶层设计、空间计算平台、城市规监管运数字化解决方案、智慧园区/社区/乡村/行业数字化解决方案、城市知识图谱及AIGC应用等)和投资业务(智慧城乡领域业务;政府平台公司合作、创新业务孵化、产业及项目投资、REITs孵化等)。

  业绩方面,2024年一季度,蕾奥规划实现营收8622.71万元,同比减少0.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7.95万元,同比下滑8.45%。

  二级市场上,蕾奥规划9日收报18.75元,涨幅1.24%,目前公司总市值30.54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