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黄阁镇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3-10-31 18:04:09作者:无忧百科

南沙区黄阁镇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南沙区黄阁镇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南沙区黄阁镇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规定制定,主要是明确我镇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对象项目、补贴标准、审核及使用管理等,是我镇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重要文件依据。

  一、《办法》制定的必要性及依据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9〕211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9〕1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修订版)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2〕1号)、《广州市南沙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穗南人社规字〔2023〕3号)相继印发实施。同时,《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沙区黄阁镇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南黄府〔2020〕5号),以下简称“5号文”)于2023年6月29日有效期已届满失效。结合黄阁镇实际情况,整合目前省、市、区各级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适时出台本镇的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办法》在起草过程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为依据,贯彻落实了上述文件的精神和要求。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全文共计7章20条,明确总体目的、职责和权利、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资金补助对象范围、申请人申请补贴的规定以及实施时效。第一章总则,主要阐明制定《办法》的制定依据、就业补助资金适用范围,明确镇就业补助资金由黄阁镇人民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共2条;第二章部门职责,详细列明就业补助资金各经办机构的主要职责,共2条;第三章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明确就业补助资金的支出用途,专款专用、申报承诺、信息公开制度、责任追究、监督核查等原则机制,共6条;第四章资金补助对象,阐述补助对象适用范围,细化明确各类特殊就业群体和帮扶机构的解释,共1条;第五章资金补助范围,明确2大类14项就业补贴名称及补贴条件,共3条;第六章申请人义务,明确申请人申请时限、账户要求和申请条件三个方面,共3条;第七章附则,对《办法》的限制条件、解释机构、实施时间和有效期作出规定,共3条。

  三、《办法》制定原则

  (一)注重普惠,重点倾斜。落实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户籍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落实南沙方案,适度向我辖内就业创业的港澳籍人员倾斜,推动粤港澳就业创业协同发展。

  (二)奖补结合,激励相容。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充分发挥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等积极性。

  (三)易于操作,精准效能。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加强监督与控制,以绩效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管理。

  四、《办法》具体调整情况

  以原办法5号文为基础,结合工作实际,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新增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职责与权利”部分增加就业补助资金的申请人权利;“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部分增加“申报就业补助资金全面推行申报承诺制”。

  (二)调整和新增“资金补助对象”范围。用人单位由“注册地为南沙区内用人单位”调整为“黄阁镇辖内登记注册或在黄阁镇辖内有实际经营活动的依法用工的用人单位”,增加“符合资质的职校、培训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公司”“港澳青年”两类补贴对象。

  (三)调整、删减和新增黄阁镇就业创业补助的项目。

  1.调整分类标准。《意见》参照市补贴办法,补贴项目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促进招工求职、提升技能等的补贴类项目;第二类是提升我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的补助资金项目。

  2.根据实际就业形势变化,调整补贴具体项目。原《办法》共有7类13项补贴。现修订《意见》共有2类共14项补贴,在原《办法》基础上新增6个补贴项目,合并1个补贴项目,取消4个补贴项目。

  (1)新增项目:

  ①港澳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目的是推进落实《南沙方案》,吸引、促进港澳青年来黄阁务工。

  ②推进落实省、市、区重点工作的3项补贴,农村电商示范站补助、“粤菜师傅”补贴和优秀基层家政工作站运营机构项补助,以补贴补助引导农村电商和广东省三项工程发展,扎实推进省、市、区重点工作。

  ③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的2项补贴,开展职业(创业)指导补助和举办招聘会补助,参照其他镇街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公共就业服务资金使用范围,将职业(创业)指导和举办公益性招聘会资金列入就业创业补助资金。

  (2)整合优化项目:

  ①根据推进落实《南沙方案》“建设港澳青年创业就业平台”要求,增加招用港澳青年社保补贴和港澳青年来黄阁就业岗位补贴。

  ②“SYB创业培训合格证”创业培训补贴合并到技能提升补贴。

  (3)取消项目:

  ①优才奖励。取消原因是普惠性不强,从2020年实施以来,共有10家单位申请优才奖励,受惠企业不多。故取消该项补贴。

  ②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补贴和建设“羊城家政”示范门店补贴。从2020年设置至今,无人申请过上述补贴。补贴设置无实际意义,此次修订中将其取消。

  ③城乡劳动力资源摸查补贴。“城乡劳动力资源摸查”工作目前由统计部门统筹落实,劳动保障部门不再重复开展,故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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