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得随意要求员工加班的,但出现紧急事件,如危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情况下,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适当突破上述规定。
1、在法定的加班限制下,领导有权安排职工加班,并支付加班费。但因为加班依法是要征得职工同意的,职工也有权拒绝加班。
2、职工拒绝加班是职工的合法权利,领导不能以任何理由惩罚职工,更不能辞退职工。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