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时间认定是怎么样的
2024-03-16
更新时间:2024-03-16 20:08:36作者:未知
天有不测风云,这话真没假。吉林张先生(化名)家产证齐全的合法房屋居然被“拆违”了,这是他做梦也没想到过的事。怪只怪他的房子建在河道附近,恰恰撞上了河道整治的风口浪尖。而当地防汛指挥部在拆除沿岸阻碍河道行洪的建筑时,“误”拆了他家房子。
到底是误拆还是强拆?张先生和拆迁方较上了劲,他坚持提起诉讼,要求当地承担赔偿责任。下面大家跟随即明拆迁律师一起去看看这个案例的来龙去脉,学习面对河道拆违时的正确应对方法。
河道整治清障,张先生的合法房产被“错误拆违”
这事得从2018年说起。当年6月,当地防汛指挥部下发了一道《关于安全隐患整改的通知》,要求对张先生所在村段两岸居民搭建的违法建筑进行整改拆除,以保障汛期安全。
8月份,当地河道管理所出具《某河某村段十年一遇河宽确定》文件,确定了39米的河道清障边界线,并标注了在该河段范围应拆除的40余户房屋。但是当地并没有在河道沿岸设立相对应的标志,也并未向外界公布。
2018年9月,当地展开了河道整治拆违行动,分两个批次对这些房屋进行了拆除。在拆迁过程中,也只是向部分房屋所有权人分别下达清障令。
而张先生家房屋在没有收到清障令或其他拆除通知的情况下,就被执行了拆除。
评估损失达百万元,当事人找拆迁方讨赔偿,却遭遇推诿
张先生感到很冤枉,自己的“河景房”明明产证齐全,又不是违建,离河道也还有一段距离,也没有谁来通知,就被拆了,“这太不合理了”。他第一时间清点计算了房屋的损失,大约在100万左右。
“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张先生找到当地拆迁方,要求对拆除其房屋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拆迁方找借口拒绝了他,说张先生的房屋存在产权人不明的情况,为了整治河道保障汛期安全,所以才一并进行了拆除。
律师指点迷津,张先生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张先生认为,河道整治和保护公民合法财产不相违背,拆错了房进行赔偿是“天经地义的事”。
既然拆迁方不愿意配合,他决定找律师问问,看看走法律途径能否讨回公道。他咨询了专业的拆迁律师,在提交一系列证据资料后,他很快得到了律师的答复。律师分析指出:张先生的房屋产证齐全,并不属于违建,在拆迁时应当给予合理补偿。同时当地整治河道拆除房屋时存在程序问题,有违法嫌疑,可以依法维权,并争取相应赔偿。
听了律师的建议,张先生心里有了谱。随即委托律师,起诉当地拆迁方。根据律师的指导,他要求确认当地拆除其房屋的行为违法,并赔偿100万元的损失。
法律为公平正义发声,拆迁方输了官司还赔钱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先生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该房屋建在划定河道管理界限之前,存在多年,这一事实无误。
根据《防洪法》及《河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当地开展河道整治并划定河道管理界限也有法可依。但当地在河道管理范围确定后未设立界限标志,也未向社会公告,违反上述规定。
在实施河道清障行为之前,当地对于张先生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是否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并未作出认定,也没有对其下达清障令。未依法进行催告、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公告等法定程序,就拆除了案涉房屋,剥夺了张先生陈述、申辩等权利,其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程序违法。
法院还认为,张先生房屋建于当地确立河道管理范围之前,当地于之后划定界限并清除案涉房屋违反了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法院最终判决:确认当地拆迁方拆除程序违法,并对违反法定程序清除张先生房屋造成的合法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即明律师点睛:上述案例为当前遭遇河道整治的当事人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本案中,当事人在被拆违后,并没有慌乱,而是冷静地对现场取证,清点损失记录在案,为后续维权做了很好的准备。在协商不下补偿的情况下,果断咨询律师并委托起诉维权,最终成功胜诉。他的维权思路非常理性和清晰,这值得咱们当事人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