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2024-03-19
更新时间:2024-03-19 17:09:04作者:未知
一、出了交通事故后人就医后死亡如何赔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受伤后受害人住院治疗的,经治疗康复后出院死亡的,一般是与交通事故无关的,按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进行赔偿。
“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交通事故怎么划分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可以划分为以下类型: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1、在交警作出责任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如对责任不服,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在复核期间,任何一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复核终止;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事故当事人既不能提起重新认定的申请,也不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说明它不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
2、如果当事人单纯就事故责任问题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不会受理,只有在就民事赔偿提起诉讼的审理过程中,如果法院发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不合理的话,可以不予采纳。
3、可以通过渠道向市公安局或监察部门投诉。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的,责任人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损害比较严重的,往往要住院治疗,交通事故受伤后受害人住院治疗的,经治疗康复后出院死亡的,一般是与交通事故无关的,按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