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损毁他人财物情节轻微的情况怎么处罚
2024-03-28
更新时间:2024-03-28 23:10:29作者:佚名
一、若父母没有尽抚养义务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可以变更抚养权,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如果当初离婚约定的或者判决的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女方,但是女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其他应尽义务,男方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变更抚养权归属。
二、签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否有效?
若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变更协议,表明变更的事实就行了,双方签字就有效了,不用到法院起诉变更。若对方不同意,认为他的抚养不适合孩子的成长,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变更子女抚养权应有法定理由: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诉讼和审理规定是什么?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因为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2、具有法定事由的,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具体的法定事由即上述的那四点,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按照法律规定签订的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协议是有效的,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几个法定理由,存在这几种情况可以申请变更,例如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患病,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无法继续抚养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