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撤销起诉书的条件有哪些
2024-03-29
更新时间:2024-03-29 20:13:06作者:佚名
一、离婚无抚养权户口需要转移吗?
离婚无抚养权户口需要转移的。抚养权与户口没有必然的关系,所以,孩子的户口不一定随监护人,父母双方可协商解决。如果判决书上没有孩子把孩子判给当事人一方的,是不可以把孩子迁到自己户上的。另外如果对方不抚养孩子,或抚养不起孩子了,可以到法院申请重新的判决。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如何进行确定?
在不同的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不同。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如果双方已经离婚的,并且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是需要将子女的户口及时的转移到有抚养权一方的名下的。户口的所属对于今后的上学和读书是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的,但是如果不进行户口的转移,双方已经协商达成一致之后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