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监护人起诉状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2024-04-08
更新时间:2024-04-08 17:20:44作者:佚名
一、劳动合同上工资怎么填写?
劳动合同中工资按照一般承诺多少就应该写多少,试用期工资有明文规定的不低于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绩效和考勤和岗位工资应该明确数额或计算方法。
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的工资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在试用期满后,工资应当与单位其他同岗位员工工资一致,合同中应当对绩效工资的计算有明确的说明,一般来说,工资数额不应当低于当地同行业的工资水平,当然更不能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二、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如何填写?
1、工作地点就是平时上班地;
2、出差地点只要在岗位职责中明确就可以;
3、如果是外派还是需要明确具体地点的。
“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加的,同时它也是劳动合同订立前用人单位告知劳动者的内容之一。法律上将工作地点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味着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地点调整,也属于劳动合同变更,根据法律规定,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工作地点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一旦在劳动合同中确定工作地点,用人单位便无权单方随意调整工作地点,调整工作地点需要事先与劳动者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调整工作地点。
劳动合同中员工的工资待遇,工作的地点需要如实填写,劳动双方达成协议时约定什么就写什么。通常情况下,就是员工正常上班的地点,如果需要员工出差,需要在岗位职责中明确。工作的时间,工作的地点,工资待遇都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一定要体现在劳动合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