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驳回起诉和裁定驳回起诉有何区别?
2024-04-13
更新时间:2024-04-13 20:13:39作者:佚名
一、二审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规定是什么?
二审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规定是: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二、诉讼时效抗辩的内容是什么?
诉讼时效抗辩是一种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也可以理解为已经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情况。
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诉讼时效只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即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所谓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我国的相关法律中明确的规定了在案件二审期间是不允许提起诉讼的抗辩时效的,法院是有权不接受这一类的诉讼请求的。如果当事人有新的收集到的,对案件的审理结果有影响作用的证据材料的,即时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也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