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的撤回与撤销的关系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24-04-19 20:18:32作者:佚名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的关系是怎样的

一、要约的撤回与撤销的关系是怎样的?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两者的区别在于:

1、两者表现形式不同。

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或刚刚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

2、两者发生的时间不同。

要约撤回是在要约尚未生效(或刚刚生效)时发生的。要约撤销则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

3、两者要求的条件不同。

要约撤销关于不可撤销的规定,特别是要求受要约人不仅得“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而且要求“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而要约撤回没有这样的规定,只要要约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就可产生撤回的效力。

二、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有哪些?

1、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

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

三、要约撤销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 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 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6)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要约已经送达受要约人手中,受要约人明确作出了相关的承诺,并且已经开始为履行合同进行了一系列合理的准备工作,这时候就视为合同成立,此时如果想要单方面的撤销要约,是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

为您推荐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的关系是怎样的

要约的撤回跟撤销之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关系,而且两者的差别还比较大,要约的撤回只能发生在邀约还没有送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刚刚送达到受要约人手中,而要约的撤销则发生在已经送达受要约人手中,但是受要约人还没

2024-04-19 20:18

我国的施工合同备案单位有哪些?

我国的施工合同目前是不需要备案的。在我国的施工合同的规定中,没有经过计划部门规划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更不能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原计划

2024-04-19 20:18

合同免除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免除的法定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除此之外,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类似于对方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或者当前的所作所为表示不履行相关债务的,因对方

2024-04-19 20:18

机动车逆向行驶事故的责任划分是什么?

机动车逆向行驶事故的责任划分是:全部责任,平等责任,次要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事故的,根据各自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

2024-04-19 20:17

能导致要约失效的有哪些情况?

能导致要约失效的关于被拒绝或者是根据法律当中的规定要约被依法撤销,当然了,如果要约被拒绝的情况之下,并且没有做出承诺的话,也是可以会导致要约失效的,这种情况之下就不能够再成立合同的。

2024-04-19 20:17

先合同义务缔约过失责任是什么?

先合同义务缔约过失责任是因为没有履行签合同义务导致存在的过失责任。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如果要想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话,首先是必须存在着未履行先合同义务的行为,比如说没有履行保密义务。

2024-04-19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