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怎么办?
2024-04-19
更新时间:2024-04-20 17:00:41作者:佚名
一、 车辆逆向行驶是什么意思?
车辆逆向行驶就是未按照规定的右侧通行原则行驶的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机动车、非机动车靠左侧通行,则视为逆向行驶。一般交警设置的园墩都在道路中间,从其左侧通过可以认定为驶入了对向车道,可以认定逆行。机动车逆行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1、在划有道路实线分隔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对向车道。其中道路分隔线为双实线、单实线的,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越线行驶。
2、在划有虚线道路分隔线的道路,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借道超车,但是一旦发生事故,就会认定借道的车辆逆行。
3、在树有单行线标志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均认定为逆行。
二、逆向行驶如何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扣3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扣12分。同时,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逆行的行为,是属于严重的交通违章情况,涉及到逆向处罚也是非常严重的,因为这种情况是极易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下对于逆向行驶的认定,是需要由交警部门根据实际来进行认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