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任意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2024-04-20
更新时间:2024-04-20 20:16:37作者:佚名
一、通常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要怎么做
正常情况下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是提前30天向人事部门递交辞职报告,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服务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服务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了劳动合同之后就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者不能随意辞职,用人单位也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否则就得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那员工如果真要辞职的话是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