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过错责任原则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04-30 23:01:30作者:佚名

医疗机构过错责任原则是什么?

一、医疗机构过错责任原则是什么?

医疗机构过错责任原则主要指的就是当医疗机构方面存在过错的话,才能够承担责任。医疗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医疗机构过错造成医疗损害的,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二、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是什么?

1、患者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

在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患者应当对其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负有初步的举证责任。即原告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如果患者不能对上述问题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其请求权是不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

2、举证责任是可以转移的

如果患者对损害赔偿请求权成立的证明达到了表见真实的程度,证明责任就向医疗机构转移。也就是说在这样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应当提供证据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即医疗机构应当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者其医疗行为没有过错,这是合情合理的。如果医疗机构提不出具有合理说服力、足以使人信赖的证据,医疗机构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因此,从这种意义上讲,“医疗侵权”的举证责任并非倒置,而是举证责任转移的法律后果。

3、确定证明责任转移的依据

首先,患者的医学知识非常有限,并且其在治疗过程也是处于被动服从的地位;医疗机构则通过检查、化验等诊疗手段掌握和了解患者的生理、病理状况,制定治疗方案、熟悉治疗过程。因此,依据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其次,举证责任应当由距离证据最近,或者控制证据源的一方当事人负担。诊疗过程中的检查、化验、病程记录都由医疗机构方面实施或掌握,由其承担举证责任,符合举证责任分配的实质标准。再次,对因果关系和医疗过失的认定,涉及医学领域中的专门问题,一般都要通过鉴定才能认定。因此,在这样的情形下,医疗机构所需要做的,不过是申请鉴定、启动鉴定程序。这种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倒置”,对医疗机构而言并没有过分加重其负担。

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当中发生过失,已经产生了非常严重的损害后果,那么按照我国《民法典》当中的规定,需要对于受到伤害的人进行赔偿,这实际上就意味着我们国家在这方面采用的是过错责任归责原则。

为您推荐

医疗机构过错责任原则是什么?

医疗机构过错责任原则主要指的就是当医疗机构方面存在过错的话,才能够承担责任。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第1218条当中明确规定,患者如果在诊疗过程当中受到损害的,医疗机构存在过失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对应性责任。

2024-04-30 23:01

医疗过失和过错谁的责任大? 医疗过失和过错谁的责任大

医疗过失和过错,两者责任相当。实际上医疗过失,指的就是医疗过错当中的一种,具体在确定的时候应当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过错的程度大小,然后来确定医疗机构需要承担的责任。

2024-04-30 23:01

关于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关于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是需要根据医护人员的过错程度以及其在损害后果发生的过程当中所起到的作用来进行不同的判断,如果说过错和损害后果之间具有直接的关联性的话,那么按照完全责任来处理。

2024-04-30 23:01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了怎么处理赔偿争议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以后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赔偿争议,如果协商不成,医院或患者可以请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要根据事故等级,医疗过失

2024-04-30 20:10

医疗责任纠纷是什么过错责任?

医疗责任纠纷大多数情况之下,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这主要是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第1218条当中明确的规定,患者在具体的诊疗过程当中,如果因为医疗机构存在过错,需要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024-04-30 20:09

医疗过错责任原则构成要件有什么?

医疗过错责任原则构成要件有有过错的医疗行为,而且给当事人造成了一定的后果,当然了,过错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要存在因果关系。最后就是需要提醒,并不以当事人主要加害为目的。

2024-04-30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