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怀孕期间不能从事什么工作
2023-05-01
更新时间:2023-05-01 16:06:54作者:佚名
夫妻离婚时,其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债务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是不是所有的债务只要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都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呢?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我们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以上就是我们的法律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当然,我们在实践中还需要结合其他情况在认定债务是否可以认定为夫妻债务,是否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我们如何来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呢?这还需要我们参照实践中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您还想要了解更多的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将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给予您最好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