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方正电机及3人拟被罚680万:5年年报造假等

更新时间:2024-01-09 09:28:43作者:无忧百科

V观财报|方正电机及3人拟被罚680万:5年年报造假等


  中新经纬1月9日电 因连续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个别年度虚假记载占比较大等,方正电机及3人拟被罚680万。


  方正电机公告截图

  2023年6月25日,方正电机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3001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6月9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方正电机立案。

  8日晚间,方正电机披露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江监管局表示,方正电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浙江监管局调查完毕,依法拟对方正电机及3名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浙江监管局指出,经查明,方正电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是对“三包费”的会计估计不合理。2015年以来,方正电机全资子公司上海海能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海能)直接或通过广西三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广西三立)向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玉柴)销售产品,并向广西玉柴提供产品质保,根据广西玉柴的索赔情况,上海海能计提或确认产品质量“三包费”。

  自2018年底起,广西玉柴发起的产品质量索赔明显增加,但公司未作出恰当的会计估计及会计处理。经计算,2018年至2022年公司应补提“三包费”金额分别为2550.80万元、423.07万元 、-1498.19万元、-1240.40万元、-256.4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比例分别为5.98%、22.67%、-2.31%、-148.94%、-0.77%,并影响对应年度商誉减值准备。

  二是不恰当地扩大上海海能商誉相关资产组。2015年,方正电机收购上海海能100%股权,形成商誉8.29亿元。方正电机(越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越南方正)原为方正电机全资子公司;2019年7月,方正电机将越南方正100%股权转让给上海海能。自2019年底起,公司不恰当地将越南方正纳入上海海能商誉相关资产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导致确认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不准确。经计算,结合“三包费”会计估计不合理的影响,2018年至2022年公司应补充确认商誉减值准备金额分别为5292.43万元、173.38万元、3290.69万元、1471.77万元、-8441.2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比例分别为12.40%、9.29%、5.08%、176.72%、 -25.26%。

  上述两项合计,公司2018年利润总额虚增7843.23万元、2019年利润总额虚增596.45万元,2020年利润总额虚增1792.50万元,2021年利润总额虚增231.37万元, 2022年利润总额虚减8697.62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8.38%、31.96%、2.76%、27.78%、26.03%。

  2023年8月15日,方正电机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追溯调整2018年至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

  浙江监管局提到,上述违法事实,有产品销售合同、财务凭证、相关人员询问笔录、情况说明、公司公告、审计工作底稿等证据证明。

  浙江监管局认为,方正电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2005年《证券法》) 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六条,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19年《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 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第一款及2019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牟健作为方正电机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实施、参与方正电机“三包费”计提、商誉减值 测试等会计处理工作,未能保证任职期间公司相关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第三款、2019年《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公司前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牛铭奎作为方正电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但未勤勉谨慎履行职责,未能保证任职期间公司相关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第三款、2019年《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公司前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顾一峰作为方正电机时任董事长,负有对公司全面管理的职责,但未勤勉谨慎履行职责,未能保证任职期间公司相关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第三款、2019年《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公司前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浙江监管局表示,综合考虑方正电机连续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个别年度虚假记载占比较大;涉案虚假记载系会计核算问题所致、公司已对此予以主动更正;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询问及提供材料等情况,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19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拟决定:

  一、对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二、对牟健给予警告,并处以130万元罚款;

  三、对牛铭奎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四、对顾一峰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对此,方正电机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持续发展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判断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所涉内容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1条、第9.5.2条、 第9.5.3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方正电机还称,公司对此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公司将以此为戒,加强内部控制,提升会计核算水平,夯实会计信息质量,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方正电机官网介绍,公司成立于1995年,2007年12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公司系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微电机及控制器、汽车控制系统领域领军企业,业务涉及新能源汽车、缝制机械、汽车座椅电机、汽车电子和白色家电等多个领域。

  财务方面,2023年前三季度,方正电机实现营业收入16.27亿元,同比减少3.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82.87万元,同比增长1545.84%。二级市场上,1月8日,方正电机低开低走收跌1.72%报6.87元,最新市值34亿元。(中新经纬APP)